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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信息时间:2016/8/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度) 
一、前言
本报告由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文件(国认实[2014]6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时间和范围仅覆盖2015年度中心的工作内容。中心依托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完全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及其主管单位的技术监督部门。中心始终坚持“管理规范、结果准确、行为公正、服务高效”的质量方针,致力于实现“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创建客户信赖、公众信任的技术机构”的质量目标。
中心承诺本报告所述内容客观、真实。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中心严格遵照《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包括对特殊检测领域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认证认可机构组织的评审,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准确的开展检验工作,持续改进中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中心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按照政府或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任务书,或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测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认可的检测方法进行,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的报告每一项检测数据,认真对待来自各方包括政府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人、发证机构、生产企业等对中心检测工作所表达的申、投诉,并及时给予回复。同时中心积极主动与客户沟通,向客户征求反馈意见,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在法律法规等允许范围内满足客户要求并争取超越客户期望。
中心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在工作中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规定员工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和诚信度活动,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类似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任何活动,不得在检测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相关行政领导不得对检测工作进行不恰当的干预。中心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在岗员工熟悉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培养良好的职业行为,采取抽检分离的运行模式和员工自愿签署年度个人廉政报告的方式,坚决防止商业贿赂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维护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非歧视性、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员工在检测过程中,一旦确认不合格样品或检测数据,必须执行“24小时上报制”,第一时间汇报相关监管部门。
此外中心对委托方的产品资料和数据,以及检测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权益。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重点开展风险监测
从历年化妆品监督检验结果来看,监督抽查的检验依据主要是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考核指标仅停留在产品的理化和卫生指标上,无法真正区分产品的优劣,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优质产品、优良企业的市场竞争。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认识的提高,原有的产品指标已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产品功效指标和禁限用物质的检测已成为当前化妆品质量关注的焦点。
2015年度中心先后对洗涤用品、餐具洗涤剂等日常生活接触较多的产品进行风险监测,重点针对洗涤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荧光增白剂、抑菌率,餐厨卫生用品中的有机溶剂以及产品对皮肤的刺激性等消费者重点关注的指标进行监测。
从检测结果发现:
1)洗涤用品: 抽查产品中有超过20%的洗手液和近40%的餐具洗涤剂中检出邻苯二甲酸类物质。其中,洗手液产品最高含量达1154mg/kg;餐具洗涤剂产品最高含量达631mg/kg
2)餐厨卫生用品:抽查产品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对皮肤有刺激性,几乎一半的产品含有碱类物质和有机溶剂,一旦这些产品使用不当容易对使用者造成伤害,但部分产品的标签中均未明示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必须的警示用语。对此,出于对环境保护和人体安全的考虑,中心已书面上报江苏省质检局相关主管部门,建议尽快制定相关法规或标准,规范产品生产和使用要求。
2、为政府和社会民生服务
2015年“315”活动期间,中心按照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日化产品的消费宣传活动,在江苏卫视《3.15护航安全消费》节目中现场发布2015年一季度洗涤用品监督抽查结果,曝光了一批不合格企业名单,同时中心针对洗涤用品的挑选和使用为消费者进行技术讲解和专业提示。节目播出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3、企业技术咨询服务
2015年中心着手开展化妆品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机构在化妆品行业领域中的技术优势,重点服务于化妆品企业、媒体、广告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目前中心已为广州环亚化妆品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从专业技术角度分析了产品所使用的配方成分,为企业产品在主流媒体中的广告投放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中心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企业和媒体的肯定。
四、结语
2016年中心将继续按照国家认监委提出的“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1)随着化妆品市场的不断细化,未来化妆品种类和功能也不断增加,应当积极承担政府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化妆品中一些功效成分和禁限用物质的检测,重点关注以往产品质量监管的盲区,特别是一些批发市场、街边小店以及日益盛行的电商平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企业自身的责任意识,为政府监管、引导消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进一步做好科研技术储备工作,重视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营造良性技术竞争氛围,为解决化妆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帮助企业分析总结产生原因,为我国化妆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破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加大先进设备的投入,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自身的检验能力,才能实现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
3)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标准宣贯和检验技术培训 其中技术咨询业务是中心未来在检验检测机构深度改革的背景下重点开展的服务工作之一。借此中心可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优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升中心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为监管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规范企业运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报告反馈联系方式:联系人:钱凯,联系方式:025-84470310
 
 
 
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国家化妆品中心.doc